危大工程:
。ㄒ唬╅_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ǘ╅_挖深度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或)周邊環境條件復雜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DB11/489基坑側壁安全等級一、二級判斷標準)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超危大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或)周邊環境條件復雜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DB11/489基坑側壁安全等級一、二級判斷標準)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