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住建廳發布《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導意見》的通知:

 


01


重點任務




→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負首要責任,牽頭建立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指揮部,成員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制定并落實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揮、協調、保障和對外聯系等事項。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負直接主體責任,負責制定并落實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施工現場封閉管理和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

 

→監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開展檢查并提出建議。

 


02


加強人員管理




→所有參建人員實行閉環管理,所有進場人員持吉祥碼、行程碼并符合屬地疫情防控要求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嚴格實行實名制管理,真實采集和錄入全部進場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工種、班組、籍貫、聯系方式等實名信息。

 

→不得在項目之間無組織調配使用勞務人員,原則上使用本地務工人員,不得使用入境人員及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

 

→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立電子體溫監測點,進行體溫檢測、登記和出入證、吉祥碼、行程碼查驗。出入口必須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

 

→所有進入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潔、食堂服務人員等,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的體溫檢測。定期進行核酸檢測,每天一次抗原檢測,做到應檢盡檢。佩戴N95口罩并按規定更換。

 

→實行派工單制度,嚴格掌握班組的活動軌跡,做到“易切斷、可溯源”。

 


03


加強施工現場管理




→施工現場采取集中封閉式管理,現場圍擋、圍墻確保嚴密牢固,施工現場圍擋的高度不得低于1.8m,施工現場設置一定數量符合標準的隔離室和隔離區。

 

→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材料加工和存放區等區域實行分區管理,對防疫紅區要增加消殺頻次。

 

→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衛生員,配備必備的醫護用品。 每天按疫情防控規定,對人、物、機械設備 和環境進行消殺。

 

每6小時對施工機械、起重機械駕駛室及操作室等密閉狹小空間及長期接觸的部位進行消毒。

 

→降低人員居住密度,宿舍原則上1-2 人一間。根據施工情況可采取錯時上下班,錯峰使用衛生間,減少聚集風險。

 

→生活區遠離施工現場的,要組織專車“點對點”接送施工人員,接送過程中要帶好N95口罩并堅持閉環式管理,嚴禁中途下車。

 


04


做好應急處置




及時制定完善疫情常態化防控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發生涉疫情況,應第一時間向屬地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做到第一時間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停工、第一時間封閉現場。

 

→當現場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時,項目疫情防控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實行日報告制度。

 


05


強化督導檢查




→將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納入重點檢查內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現場及時整改。對發現的疫情常態化防控不到位的,責令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理。

 


06


強化責任追究




→對不負責任、措施不當以及瞞報、謊報、漏報、遲報疫情 防控信息,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等嚴重后果的,要依規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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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管行業必須管疫情防控的總體要求,持續做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方艙醫院、方艙隔離點)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建筑工地等人員密集場所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管理、精準防控,全面做好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和輿情管控工作,堅決防止施工現場發生疫情,特別是聚集性疫情和負面輿情。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常態化疫情常態化防控體系。

1.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疫情防控”的要求,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制定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指導督促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做好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衛健部門強化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協助發生疫情的建筑工地做好封閉、隔離、消殺等工作,對確診病例實施醫療救治。公安部門負責牽頭完成疫情流調溯源、轉運等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建筑工地等人員密集場所食品安全監管等相關工作。

 

2.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負首要責任,牽頭建立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指揮部,成員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制定并落實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揮、協調、保障和對外聯系等事項。

3.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負直接主體責任,負責制定并落實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施工現場封閉管理和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

4.監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開展檢查并提出建議。

 

(二)加強人員管理。

5.所有參建人員實行閉環管理,所有進場人員持吉祥碼、行程碼和符合屬地疫情防控要求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嚴格落實“落地即檢”,嚴格實行實名制管理,真實采集和錄入全部進場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工種、班組、籍貫、聯系方式等實名信息。對參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檔”制度,準確掌握人員健康和流動情況。

 

6.嚴格執行項目所在地人員管控要求,不得在項目之間無組織調配使用勞務人員,原則上使用本地務工人員,不得使用入境人員及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

 

7.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立電子體溫監測點,進行體溫檢測、登記和出入證、吉祥碼、行程碼查驗。凡有發熱、干咳等癥狀的,應禁止其進入,并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置。除采購人員、材料供應車輛及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隨意出入現場,出入口必須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

 

8.所有進入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潔、食堂等服務人員,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上工前、下工后或早晚)的體溫檢測。嚴格按屬地疫情防控規定,定期進行核酸檢測,每天一次抗原檢測,做到應檢盡檢。佩戴N95口罩并按規定更換,更換后要按照廢棄醫療防護器材妥善處理。

 

9.根據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及時優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等,采取小規模、分工種、分工序作業的方式,縮小作業單元,將工人按照工作班組、施工區域、宿舍等為基本單元,以可控的規模(一般為10人左右)形成班組單元,減少聚集人數,固化同班組成員,避免頻繁交接班,指定組長專人管理。實行派工單制度,嚴格掌握班組的活動軌跡,做到“易切斷、可溯源”。

 

(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

10.嚴格落實封閉管理。施工現場采取集中封閉式管理,現場圍擋、圍墻確保嚴密牢固,施工現場圍擋的高度不得低于1.8m,施工現場設置一定數量符合標準的隔離室和隔離區。

 

11.劃分區域防疫等級。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材料加工和存放區等區域實行分區管理,宿舍、會議室、食堂、多人辦公室、門崗等防疫風險相對偏高的點位,列為防疫紅區;獨立辦公室、走廊和門廳等半通風區域防疫風險偏中的部位,列為防疫橙區;露天通風場所防疫風險較低的場地,列為防疫綠區。對防疫紅區要增加消殺頻次。

 

12.加強環境衛生管理。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衛生員,配備必備的醫護用品。消除衛生死角盲區,保證施工現場內洗手設施的正常使用,并應配備消毒洗手液。在公共區域設置標識醒目的廢棄防疫物資專用回收箱(有蓋垃圾桶),每天定時清運廢棄防疫物資和生活垃圾,每6小時對廢棄防疫物資專用回收箱(有蓋垃圾桶)進行消毒。每天按疫情防控規定,對人、物、機械設備和環境進行消殺。

 

13.做好施工區管理。每6小時對施工機械、起重機械駕駛室及操作室等密閉狹小空間及長期接觸的部位進行消毒。施工機械等采取專人專用的原則,同時優化施工現場的工序、工藝,并盡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減少人員接觸、聚集和交叉作業。需要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應予以消毒。

 

14.做好生活區管理。生活區的出入口要有專人負責測溫、核對人員身份和健康狀況。降低人員居住密度,宿舍原則上1-2人一間。根據施工情況可采取錯時上下班,錯峰使用衛生間,減少聚集風險。宿舍設置可開啟窗戶,做好通風及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生活區遠離施工現場的,要組織專車“點對點”接送施工人員,接送過程中要帶好N95口罩并堅持閉環式管理,嚴禁中途下車。

 

15.工地食堂應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衛生防疫規定,嚴格冷鏈食品管理。嚴禁使用進口冷鏈食品,嚴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動物、家禽家畜。食堂加強通風換氣,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餐前餐后進行整體消毒,每天不少于4次。疫情期間應采取盒餐的形式隔離就餐,盡量使用一次性餐具,嚴禁堂食和集中取餐。

 

(四)加強方艙醫院(隔離點)建設管理。

16.方艙醫院應按照《方艙醫院設計和改建的有關技術要求(修訂版)》、方艙隔離點應按照《醫學隔離觀察臨時設施設計導則(試行)》、現有空置房屋改造成隔離點應按照《關于征用為隔離點的保障性住房和庫存商品住房臨時改造要點》相關規定執行。方艙醫院(隔離點)建設應按照設計標準完善網絡、監控、電視等設施設備,完善使用功能。

 

17.方艙醫院(隔離點)項目,工期短、交叉施工多、人員流動性大、聚集性高、管控難。屬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閉環管理,確保不發生疫情,特別是聚集性疫情和負面輿情。

 

(五)加強物資保障。

18.按照進場人數配備足夠可供使用的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的醫用N95防護口罩、防護服、護目鏡、一次性手套、消毒用酒精、消毒洗手液、智能體溫檢測設備等防疫物資,且物資補充渠道快速、可靠。

 

(六)做好應急處置。

19.建立應急機制。項目部要堅持疫情常態化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常態化疫情常態化防控應急機制,按照項目所在地分區分級標準及時制定完善疫情常態化防控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20.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對接屬地街道社區、衛生健康等部門,全面落實各項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發生涉疫情況,應第一時間向屬地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做到第一時間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停工、第一時間封閉現場。

 

21.當現場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時,項目疫情防控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先期處置,安排異常癥狀人員至隔離觀察區域,與現場其他人員進行隔離,并安排專人負責溝通協調疫情防控專業人員的進場引導工作,保障急救通道暢通。積極配合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對現場進行全面消殺。

 

22.實行日報告制度。建設單位按屬地疫情防控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全面、準確報送疫情常態化防控情況。

 

(七)加強人員返程管理。

23.疫情期間,對于項目施工結束,特別方艙醫院(隔離點)項目建成交付后,需要返程的參建人員,建立參建各方協調會商機制,做好待返程期間的食宿、生活必需品和基本防護用品保障,滿足參建人員基本生活需求。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補助。高度重視工人合理訴求,能夠解決的就地解決,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安排專人做好政策宣講和解釋安撫工作。

 

24.參建人員返程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的《關于印發因疫情滯留人員防控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135號)、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全省方艙醫院(隔離點)參建人員返程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強化方艙醫院(隔離點)參建人員返程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25.對滯留在中高風險區、封控區、管控區的參建人員,解除封控、管控前不得運輸。確定為陽性感染者、密接次密接的參建人員,需在治愈出院后或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后實施運輸。對判定為低風險的參建人員可實施集中“閉環”運輸,運輸前摸清底數,嚴密做好風險排查,運輸前一周內至少參加4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持有運輸前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參建人員實施集中閉環運輸。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要求,將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疫情常態化防控組織機構,完善建筑工地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對所屬轄區工地實行干部包保負責制,設立專人負責,壓實各參建各方主體責任,督促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按照要求落實好常態化防控措施。

 

(二)強化督導檢查。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加強對在建工程施工現場的督導檢查,將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納入重點檢查內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現場及時整改。對發現的疫情常態化防控不到位的,責令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理。

 

(三)強化信訪和輿情處置。

高度關注和重視信訪投訴和社會輿情、網絡輿情反映的問題,設專班專人負責,第一時間進行調查,第一時間回應投訴人訴求,及時妥善解決投訴人合理訴求。切實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強化政策宣講和解釋安撫,保持施工隊伍穩定,堅決防止出現聚集性疫情和大范圍負面輿情。

 

(四)強化責任追究。

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力,不負責任、措施不當以及瞞報、謊報、漏報、遲報疫情防控信息,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等嚴重后果的,要依規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